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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解釋漏匿自治系統稅捐稅款抵抗處分或抗繳稅款適用法律疑義

行政院咨轉請解釋漏匿自治系統稅捐稅款抵抗處分或抗繳稅款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漏匿自治系統稅捐於執行時抵抗者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暴行為成立刑法第一三五條罪應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告發執行抗繳稅捐非法明文不得拘押納稅義務人暨法院強制執行抗繳稅捐以所得稅法第二十條規定為限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9/19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稅務法規/
  • 相關人員
    宋子文;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12/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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