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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請解釋處理敵國商標事件適用法律疑義

行政院咨轉經濟部等請解釋處理敵國商標事件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敵國人民申請商標專用註冊案件處理辦法因宣戰而廢止不得再依商標法申請註冊等情又敵國人民得為商標法上之代理人暨商標法第九條辦理適用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10/05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智慧財產/
  • 相關人員
    蔣中正;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11/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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