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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請解釋公務人員提會議決扣發職務上應行發給之財務等事件疑義

湖南高院呈轉請釋示公務人員提會議決扣發職務上應行發給之財物變價全數興辦地方事業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如無不法所有之意思圖利自己或第三人情事自不成立懲治貪汚暫行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罪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3/28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公務員法規與懲戒/
  • 相關人員
    居正;陳長簇;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10/1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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