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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最高委員會祕書廳公函請解釋兼任長官兼領特別辦公費疑義

國防最高委員會祕書廳函請解釋兼任長官兼領特別辦公費適法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示依省政府組織法第十六條省府委員中任命之廳長應認為國府委員會關於兼職長官兼領特別辦公費範圍案決議所謂第一機關之長官暨國民政府認為中央官吏不得兼任地方官吏之適用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09/01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公務員法規與懲戒/
  • 相關人員
    葉楚傖;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9/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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