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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請解釋公務員可否充任刊物發行人疑義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委會宣傳部函轉福建省黨部請解釋公務員可否充任刊物發行人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省政府支撥資本開設之省銀行其董事係由省政府依法令聘任者應認為廣義之公務員又其充任刊物發行人除有官吏服務規程所禁情事外不在出版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限制之列等情即得為登記之聲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06/02
  • 相關地點
    福建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公務員法規與懲戒/
  • 相關人員
    葉楚傖;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8/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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