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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各級民意代表之選舉罷免糾紛可否不提前訴願疑義

行政院咨轉內政部請解釋各級民意代表之選舉罷免案件訴願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選罷糾紛如係就選舉或當選有效與否爭執者得依法律特別規定提起訴訟由法院審判之但若屬中央或地方官署違法或不當處分致損害人民權益自得依法提起訴願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2/01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行政處分與行政救濟/
  • 相關人員
    張羣;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2/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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