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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訴訟費用疑義

行政院函轉司法行政部等請解釋訴訟費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丙以甲乙越權管理田務提起請求禁止管理之訴其訴訟標的之價額應以丙就禁止管理田務所受利益之客觀價額為準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9/04
  • 相關地點
    廣州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行政處分與行政救濟/
  • 相關人員
    宋子文;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0/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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