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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為解釋訴願法第一條疑義

教育部函請解釋公立學校教職員被解聘是否得依訴願法第一條規定向主管官署提起訴願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公立學校聘請教職員係屬私法上契約關係學校當局之解聘並非行政處分得提起民事訴訟以資救濟不得提起訴願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5/19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行政處分與行政救濟/
  • 相關人員
    朱家驊;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6/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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