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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一分院請解釋違反印花稅法科罰之裁定確定後被處罰人提出有利證據聲請撤銷原裁定應如何救濟疑義

四川高一分院電請解釋違反印花稅法科罰之裁定確定後被處罰人提出有利證據聲請撤銷原裁定應如何救濟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因違背印花稅法被處罰鍰之抗告人於經抗告法院駁回抗告送逹裁定後始提出有漏未審酌之有利証據聲請撤銷原裁定於法無據應予駁回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2/07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行政處分與行政救濟/
  • 相關人員
    居正;孫鴻霖;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4/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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