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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請解釋人民不服區署鄉鎮公所保辦公處之處分能否提起訴願疑義

行政院咨轉內政部等請解釋人民不服區署鄉鎮公所保辦公處之處分能否提起訴願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人民不服區署鄉鎮公所保辦公處所為自治行政之處分不得提起訴願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7/18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行政處分與行政救濟/
  • 相關人員
    蔣中正;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10/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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