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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請解釋行政罰之時效可否準用刑法之規定等疑義

行政院咨轉財政部請解釋行政罰之時效可否準用刑法之規定等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關於依行政法令之罰鍰無刑罰性質不適用刑法總則時效規定原呈一、二點均不生追訴權消滅問題暨主管官署對于違反法定義務之人民違法行為處罰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9/06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行政處分與行政救濟/
  • 相關人員
    蔣中正;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11/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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