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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部請解釋沒收敵貨及罰金分配辦法疑義

司法行政部呈轉請解釋沒收敵貨與罰金分配辦法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前揭辦法第二項第五款與第三項依查禁敵貨條例施行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指辦理檢查敵貨出力人員至其分配罰金成數應由地方主管官署酌定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6/12
  • 相關地點
    安徽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敵產處置
  • 相關人員
    謝汝昌;居正;謝冠生;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09/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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