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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院天津分院為冒名代管漢奸財產其罪應否依令赦免疑義

河北高院天津分院電請解釋冒名代管漢奸財產其罪應否依令赦免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甲於三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冒名代管漢奸乙財產續至三十六年一月一日以後者不能適用罪犯赦免減刑令予以赦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4/03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敵產處置
  • 相關人員
    居正;李祖慶;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6/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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