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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為漢奸產業讓渡適用疑義

浙江高院呈轉杭州市政政請釋示漢奸產業讓渡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漢奸將不動產轉讓於人如受讓人無懲治漢奸條例第十二條情形亦無其他無效原因者不得視為逆產予以查封見院解字第三一四四號解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1/28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敵產處置
  • 相關人員
    鄭文禮;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8/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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