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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執行總監部請解釋修正懲治漢奸條例各疑義

軍委會軍法執監部函轉浙江全省保安司令{#黃紹竑#}請解釋修正懲治漢奸條例各疑義案及司法院復示查在偽縣公署執役收捐與前揭條例第二條第六款規定通諜敵國之犯罪行為不同不得依該條款處斷又在偽維持會執役尚不得視為同條例第八款所稱有關軍事之職役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05/05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漢奸與戰俘
  • 相關人員
    焦易堂;黃紹竑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5/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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