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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政會秘書處為懲治漢奸條例疑義

國民參政會秘書處函轉廣東{#黃生記#}請解釋懲治漢奸條例疑義案及司法院復示該件並非公署於其職權上適用之法令有疑義請求解釋依司法院統一解釋法令及變更判例規則第三條規定未便解答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1/23
  • 相關地點
    廣東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漢奸與戰俘
  • 相關人員
    居正;夏勤;黃生記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8/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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