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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院為懲治漢奸條例第十條第一項第八款適用疑義

河北高院{#鄧哲熙#}呈轉請解釋懲治漢奸條例第十條第一項第八款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臨時受僱在敵軍充當伕役或廚役應否認為充任與軍事有關之職役應依實際情形決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3/15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漢奸與戰俘
  • 相關人員
    居正;夏勤;鄧哲熙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7/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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