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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為解釋辦理漢奸案件適用法律疑義

最高法院呈請解釋為辦理漢奸案件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有關犯懲治漢奸條例第二條第八條規定判處輕刑並没收財產暨第三條所謂曾在偽組織或其所屬機關團體服務憑藉敵偽勢力為有利敵偽或不利於本國或人民之行為等情之法律適用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1/17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漢奸與戰俘
  • 相關人員
    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3/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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