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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高院呈請解釋優待出征軍人家屬疑義

廣西高院呈轉興安縣司法處請解釋優待出征抗敵軍人家屬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示司法行政部原呈所稱情形核與修正前揭條例第二條規定不合至出征抗敵軍人在應征召後所負之債務不得適用同條例規定等情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6/14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軍法與軍事審判
  • 相關人員
    居正;朱朝森;謝冠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07/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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