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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執行總監部請示士兵疏忽致人犯脫逃論罪疑義

軍事委員會軍法執行總監部函轉請釋示士兵疏忽致人犯脫逃論罪疑義案及司法院復示查刑法上公務員依第十條規定以依法令從事於公務員為限院字第一七六一號解釋謂無看守名義士兵不得認為公務員暨遇有疏脫人犯情事依陸海空軍懲罰法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04/03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軍法與軍事審判
  • 相關人員
    黃紹竑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4/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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