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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函請核復後備隊受訓團民兵僱人頂訓者應如何懲處乙案

行政院函轉請示後備隊受訓國民兵僱人頂訓者應如何懲處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前揭意圖避免而僱人頂訓者應成立妨害兵役法罪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罪其冒名頂訓者自應成立該款幫助犯惟該項人犯既非軍人不能視同軍人應由該管普通司法機關審判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8/18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軍法與軍事審判
  • 相關人員
    蔣中正;何應欽;居正;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10/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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