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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為解釋各縣軍法看守所員兵犯罪是否以軍人論抑或視同軍人

安徽高院電轉請解釋各縣軍法看守所員兵犯罪是否以軍人論抑或視同軍人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前揭各縣軍法看守所既按照軍屬編組其所屬員兵即係軍屬依陸海空軍刑法第六條第二款自應視同軍人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4/30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軍人與軍屬身分
  • 相關人員
    居正;廖江南;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12/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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