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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呈請解釋向軍法機關誣告他人販毒及違反兵役案件誣告部分應由何機關審理

河南高院電轉請解釋向軍法機關誣告他人販毒與頂替兵役案件審判管轄疑義案及司法院令示司法行政部查案所謂誣告已具備栽贜或捏造等要件由有軍法權之機關審判否則應由普通司法機關審判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1/13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審判與管轄權
  • 相關人員
    居正;胡績;李茇;謝冠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02/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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