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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為特種刑案件訴訟條例第三十條適用疑義

湖南高院電請解釋特種刑案件訴訟條例第三十條聲請再審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條文所稱原審法院係指初判法院而言經覆判法院核准判決或撤銷原判決確定其聲請再審除刑訴法第四一九條者外應由初判法院管轄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7/29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特種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余覺;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0/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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