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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院請解釋刑訴法第三○七條疑義

廣東高院呈轉請解釋被告不依刑訴法第三○七條規定繳納登報費用時可否強制執行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被告因犯偽証等罪於受前揭條文之確定判決而不繳納登報費用時得準用民事執行規則強制執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7/12/18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史延程;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07/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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