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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檢請解釋不服檢察官處分適用法律疑義

湖南高院檢察處電請解釋檢察官所為羈押處分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不服縣長兼理檢察職務所為羈押處分依縣司法處辦理訴訟補充條例第一條準用刑訴法第四○八條規定應向其所屬縣司法處聲請撤銷或變更之等適用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03/02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鄧靜安;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7/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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