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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檢請解釋刑訴法二四八條疑義

浙江高院檢察處呈轉請解釋刑訴法二四八條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前揭條文第一項規定與同法第二三一條、第二三二條相關聯該項後段所稱以不起訴為適當之情形當然以刑法第六十一條所列各罪之案件為限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5/08/05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焦易堂;宋孟年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07/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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