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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建甌分院為侵占公財物漏未追繳又經覆判核准應如何救濟疑義

福建高院建甌分院電請解釋犯懲治貪汚條例第三條第二款侵占公有財物罪漏未追繳又經覆判核准應如何救濟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案情以第三說為是即追繳部分應由該管公務機關向該管法院民事庭訴請判決以資救濟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1/26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張光龍;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6/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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