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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為追繳贓物如已執行期滿被告確實無力繳納者應如何辦理疑義

國防部電請解釋追繳贓物之執行期滿被告確實無力繳納者應如何辦理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凡因貪汚受追繳或追徵贓物款宣告之人犯倘執行期滿被告確實無力繳納者仍應依期釋放祗能以其財產抵償暨調役期間依軍事犯調服勞役暫行辦法之適用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0/23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2/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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