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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高首檢請核示檢察官辦理聲請減刑如發見原裁判違法時究應如何辦理疑義

甘肅高院檢察處電轉請核示檢察官辦理聲請減刑如發見原裁判違法應如何辦理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情形除與減刑辦法第一條規定不合者外法院仍應依同法第二條或第三條以裁定減刑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1/13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詹世銘;居正;李茇;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6/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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