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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請解釋刑事訴訟法第三一一條規定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一案適用法律疑義

四川高院電請解釋刑事訴訟法第三一一條規定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案件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案所舉三例乙均為直接被害人自得提起自訴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12/09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蘇兆祥;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4/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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