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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解釋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五款適用疑義

行政院函轉請解釋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五款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之兄弟與養父母之婚生子圴為同胞兄弟惟前揭條文所稱「同胞兄弟」係指在同一家庭無互負家庭生計責任之同胞兄弟而言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8/14
  • 相關地點
    四川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兵役
  • 相關人員
    宋子文;林超南;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10/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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