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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為軍事犯調服勞役暫行辦法第五條疑義

國防部電轉請解釋軍事犯調服勞役暫行辦法第五條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為軍事犯調服勞役如因服役已畢刑期未滿由服役或調役機關繼續執行者仍應參照前揭條文所定標準辦理等適用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0/06
  • 相關地點
    陝西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特別法
  • 相關人員
    祝紹周;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1/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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