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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檢處請解釋刑法第二六六條所謂公共場所疑義

江西高院檢察處呈轉據河口法院檢官請解釋刑法第二六六條所謂公共場所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公署為職員眷屬居住如另闢出入門戶不與公署同一門禁者該眷屬寢室內單純賭博財物尚難論以前揭條文第一項之罪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12/24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法分則
  • 相關人員
    居正;郭德彰;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4/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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