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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高院為辦理內亂案件疑義

山東高等法院呈轉請解釋辦理內亂案件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後方共產黨處置辦法已廢止法院依該辦法審理中之共產黨案件在戡亂時期危害國家緊急治罪條例施行區域應依該條例第八條規定送由特種刑事法庭審判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4/02
  • 相關地點
    山東;青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法分則
  • 相關人員
    居正;胡績;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5/3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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