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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高院為民營公司經理對於管理公司事務直接間接圖利能否認為貪污抑僅構成業務侵占疑義

甘肅皋蘭地院首檢官{#王永興#}電請解釋民營公司經理對於管理公司事務直接間接圖利能否認為貪污抑僅構成業務侵占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示甘肅高院首檢官為民營公司經理處理公司事務不能認為辦理公益事務圖利行為應依刑法第三四二條第一項處斷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0/22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法分則
  • 相關人員
    居正;夏勤;詹世銘;王永興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2/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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