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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化第十補訓處長{#鍾紀全#}請解釋刑法適用法律疑義

光化第十補訓處長{#鍾紀全#}電請解釋軍人持槍搶貨法律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示軍政部前揭應成立陸海空軍刑法第八十三條之罪如在戰時犯之者應依修正中華民國戰時軍律第十一條處斷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8/13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法分則
  • 相關人員
    鍾紀全;居正;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09/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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