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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高院為罪犯經依罪犯赦免減刑令赦免後於五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刑應否構成累犯罪疑義

陝西高等法院電轉請解釋罪犯經依罪犯赦免後於五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刑應否構成累犯罪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刑法第四十七條所謂赦免係指特赦及免除其刑者而言不包括大赦在內等自不生累犯問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5/14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法總則
  • 相關人員
    居正;朱觀;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7/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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