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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解釋各級民意機關代表違法瀆職是否以公務員論疑義

行政院函轉請釋示各級民意機關代表違法瀆職是否以公務員論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示各級民意機關代表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而有瀆職行為者即應依公務員瀆職罪論科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9/25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法總則
  • 相關人員
    宋子文;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12/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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