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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高院請解釋無人繼承之遺產處分疑義

甘肅高等法院電轉請解釋無人繼承之遺產處分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有關繼承人不明依民法第一一七七條第一一七八條規定應由親屬會議選定遺產管理人並將事由呈報法院暨法院限期公示催告程序等法律關係之適用範圍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3/16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親屬與家產
  • 相關人員
    居正;孟昭侗;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07/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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