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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請解釋回贖典物疑義

行政院咨轉請解釋回贖典物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咨復示出典人於其得回贖典物期間內向典權人提出原典價為回贖意思表示之效力與典權消滅依民法第一二五條、非常時期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二十條之規定適用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8/04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不動產權利移轉與設定
  • 相關人員
    蔣中正;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9/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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