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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請解釋民事再審管轄疑義

湖南高等法院呈請解釋增設之高等分院可否受理以前二審案件之再審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第二審法院管轄區域有變更時當事人對第二審法院確定判決提起再審之訴依民事訴法第四九五條規定仍應向該原法院為之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7/07/30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事爭訟
  • 相關人員
    居正;陳長簇;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07/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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