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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破產財團之財產因戰爭影響其總額超過破產債權總額時應如何清償疑義

行政院咨轉據司法行政部等請解釋破產財團之財產因戰爭影響其總額超過破產債權總額時應如何清償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抗戰前宣告破產而未終結事件因戰爭致破產財團之財產時值總額超過破產債權總額達數十倍者如其破產債權具備復員後辦理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十二條所定增加給付要件應按增加給付破產債權予以分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9/09
  • 相關地點
    福建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事爭訟
  • 相關人員
    宋子文;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0/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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