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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高院為違法重判之上訴期間疑義

廣西高院第四分院電請解釋違法重判之上訴期間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示廣西高院關於刑事判決經宣示即已發生效力不得自行撤銷與民事判決違背民事訴訟法第二三一條所為之後判決非當然無效暨上訴期間救濟等適用範圍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5/25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事爭訟
  • 相關人員
    居正;梁殿寶;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9/0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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