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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高一分院呈請解釋公路人員遇有民刑案件應歸何機關辦理

甘肅高等法院一分院呈請解釋甘肅省公路人員遇有民刑案件應歸何機關辦理又司法院函軍事委員會前揭案件訴訟管轄法院及軍事委員會復示為公路工程人員普通犯罪等案件不屬軍事範圍者仍由法院辦理,司法院分函令軍委會、司法行政部公路工程人員普通刑事及民事糾紛案件不屬軍法管轄範圍仍由法院辦理等情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01/25
  • 相關地點
    甘肅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商法
  • 相關人員
    居正;廖正簡;蔣中正;謝冠生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3/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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