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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院為定有期限租賃之房屋於租賃期限屆滿後出租人能否請求返還租賃物疑義

廣東新興地院電請解釋定有期限之租賃房屋於租期屆滿出租人能否請求返還租賃物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示廣東高院租賃定有期限者無土地法第一○○條適用故租期屆滿時依民法第四五十條第一項規定其租賃關係即為消滅出租人自得請求返還租賃物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7/01
  • 相關地點
    廣東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商法
  • 相關人員
    居正;阮怡然;夏勤;史延程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0/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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