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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請解釋民法第七六九條及土地法有關條款疑義

行政院咨轉請解釋清理人民侵占公產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公有土地供公用者在廢止公用後得為取得時效標的如人民占有具備民法第七六九條、第七七○條之條件者自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暨侵佔公產之租金繳付與取得時效問題法律適用情形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1/18
  • 相關地點
    湖南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商法
  • 相關人員
    蔣中正;李茇;居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4/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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