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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高院請解釋法律疑義

廣西高等法院電請解釋訴訟程序之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依民事訴訟法第一八二條第一項規定中止訴訟程序必他訴訟已繫屬於法院等情而法院認為無中止訴訟程序必要者仍得就該法律關係成立與否自為判斷等適用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9/10
  • 相關地點
    廣西;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商法
  • 相關人員
    居正;朱朝森;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11/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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