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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參議會請示鄉鎮長能否兼任縣參議員一案

河南省參議會電請解釋鄉鎮長能否兼任縣參議員一案及司法院電復示查案情業經該院以院解字第三一六七號解釋有案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9/17
  • 相關地點
    南京;河南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憲政相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 相關人員
    居正;王友梅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0/0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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