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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請解釋浙江省民政廳請示辦理縣參議員選舉疑義

行政院函轉請解釋辦理縣參議員選舉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示縣參議員選舉條例第二條第一款既規定現任本縣區域內之公務員被選舉權、縣參議員當選資格暨同條例第四條第一項選舉權被選舉權釋等各項適用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7/22
  • 相關地點
    浙江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憲政相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 相關人員
    蔣中正;居正;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10/0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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